2005年1月28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学生离校查行李 校方声称防偷窃
陈强

  福州消息 学校放假了,学生们本来应该高高兴兴地回家才是。可在福州工业学校,学生们却颇有怨言,因为校方要求他们所携带的行李必须经过检查后才准离校。
  据该校学生反映,放假回家前,他们要把自己所带的衣物等一一列出清单,交生活管理教师查验签字。到了校门口,门卫还要求他们拿出签字单,打开行李核对后才予放行。
  校方解释说,此举是“为学生着想”。因为每年放假时,宿舍里最容易丢东西。而且,此前确实发现个别学生有偷窃行为。
  据了解,校方此举依据的是“门卫制度”,其中规定“携带大件包裹物品出校时,应出示本人证件,门卫有权检查并进行登记,携带公物要有校内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出入证明,否则门卫有权扣物,交保卫科处理”。校方强调,这项制度不是该校自行制定的,而是前几年当地公安机关召集附近学校保卫人员开会时印发的:“这么做的应该不止我们一个学校。”
  此间法律界人士指出,学校检查学生行李的行为,侵害了学生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。尽管校方此举事出有因,但不能因为个别学生存在偷窃现象,就对所有学生无端怀疑,对他们的物品进行检查。
  据悉,迫于舆论的压力,福州工业学校近日已经停止了对学生行李的检查。(陈强)